离婚后财产分配后可重新调整吗
一、离婚后财产分配后可重新调整吗
婚姻解除后财产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重新调整,如一方隐匿转移共有财产、制造假债务等,受侵害方可申请重新分割。若双方自愿协商决定且无欺骗、强制等违法情形,财产处置方案日后一般不能轻易更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由谁承担
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,通常是由败诉方承担的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若双方能就此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,那么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费用承担也是完全可行的。然而,在司法实践过程中,法院会依据各案的具体情况为依据,例如双方的过错程度、财产分配的复杂性等诸多要素,进而决定最终的诉讼费用承担方式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九条
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。
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。
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,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,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。
三、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按财产案件计算吗
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产生的财产争议诉讼费用,一般按照财产类案件进行收费标准的设定。假设所涉财产分割金额未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,只需按基准收取一定的固定诉讼费用即可;然而,倘若财产分割金额超出了二十万元人民币,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相应地增加诉讼费用的征收。此种计费方法的设计初衷在于能够实现诉讼成本的合理分配,同时也确保司法资源得到更为高效的运用和管理。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
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(二)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3.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(三)知识产权民事案件,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(四)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。
(五)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1.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;
2.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(六)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,异议不成立的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、第(六)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。
离婚后财产分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重新调整。比如,发现存在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,受损方可以请求再次分割。但如果双方是自愿协商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,且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通常难以重新调整。